苏州出台毕业生就业新政 每年将提供8万个岗位
发布时间:2011-04-06 12:09:00 点击数:
近日,苏州出台《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确保每年全市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不少于8万个,力争达到10万个,并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70%,苏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达95%。
对于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额度上限为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此外,还将持续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范围由原来的本市户籍毕业生扩展至在苏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非苏州户籍)。
对于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额度上限为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此外,还将持续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范围由原来的本市户籍毕业生扩展至在苏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非苏州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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