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13 22:32:10   点击数:


      2022 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
           为做好 2022 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2022 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欠发达地区计划”),请全省各地市、各高校项目办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并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服务,引导广大青年在振兴乡村、发展农村经济中奉献青春力量。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省内 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 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招募 300 名大学生志愿者,志愿者应具 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3.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 25 周岁(即在 1997 年 7 月 1 日 后出生,含 7 月 1 日),研究生学历放宽至 28 周岁(即在 1994 年 7 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二、主题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服务内容
           招募 300 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 达地区纳入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各县(市、区)的乡(镇)开 展为期两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 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岗位发布(4 月 15 日-4 月 17 日)
           省项目将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福建省大学 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http://220.160.52.58/ ) 公布岗位,启动招募工作。
           (二)组织报名(4 月 18 日—5 月 17 日)
           1.报名时间:4月18日00:00至5月17日23:59。
           2.报名方式:依托专题网站,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 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 适的岗位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后,严格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对 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三)审查考核(5 月 18 日——6 月 10 日)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报名同期,由报名人员所在院校项目 办(校团委)按照《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审核办 法》(登录专题网站查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 对通过初审人员统一进行考核。于 6 月 2 日前完成考核并通过专题 系统提交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项目办复核。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报名同期,由报名人员下载 打印本人《报名表》,连同《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审核办法》(以下简称《省外高校审核办法》)一 起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审核结果于 6 月 10 日前寄送或传真 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项目办,由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项目办按照 《省外高校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各 设区市项目办根据院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评分。逾期提 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派遣人员(6 月 11 日至 6 月 30 日)
           1.初选。各设区市项目办,按照量化评分和招募派遣人选产生 办法(另行通知),通过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在满足招聘 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
           2.体检。各级项目办要根据要求,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通知并组织初步入选志愿者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的医院,参照公 务员体检项目,进行集中体检。
           3.上报。各设区市项目办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 项目办备案,经省项目办同意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体检不合格 的人员,将取消招募派遣资格,并按量化评分名次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经省项目办同意的人选名单,在专题网站和各设区市 项目办官网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五)集中培训(7 月中旬)
           省项目办将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 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参加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大学生志愿者参加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的指标中。
           五、日常管理和服务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毕业生户口可 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服务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单位所 在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 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人事档案可转至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本省高校招募的志愿 者户口、档案也可保留在条件允许的高校。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 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申请入 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期满后,户口、 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迁。
           (二)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省项目办颁 发《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作为 日常管理的依据。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服务县项目办具体 指导,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服务县项目办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单位 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 帮助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评估。服务单位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把志愿者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 进行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给予相应的待遇,负责提出考核初步意 见。服务地设区市项目办对服务县项目办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 评估。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要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等 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各级项目办要协调一致对志愿者和项 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
           (三)有关服务证书。“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志愿者,统一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 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四)加强就业服务。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 的支持,做好有关部门协调工作,千方百计为期满大学生志愿者就 业创造条件,确保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同时,要通过建立志 愿者人才库,在充分掌握志愿者就业需求的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 包括青联、青企协等各个方面的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志愿者、 了解志愿
    者,通过现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等形式,将就业信息及时传递给志愿者,为志愿者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
           (五)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评估考核的结果对优秀志愿者
    进行表彰,并推荐参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同时,省项目办将根据 各市、县项目办工作情况,评选“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 区计划优秀组织”。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