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州工商学院2022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08:13:0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202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充分鼓励和调动全校教职工积极性,营造“全员化、全过程、全方位”的就业育人氛围,推动我校大学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时间
      2023年5月
      三、申报条件
      (一)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省级就业部门工作安排,制定就业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的教育服务工作。
      2.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过程中没有违反“四不准”“三不能”规定的情况。
      3.在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毕业生实习基地搭建、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考研升学、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就业指导与服务等方面工作扎实、富有创新,成效显著。
      4.所在单位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数据(以8月31日、12月31日全国、全省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为准)居学校前列,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绩效显著。
      (二)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
      模范执行学生就业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注重对学生就业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主动探索学生就业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工作成效明显,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均可进行申报:
      1.就业工作考核综合得分第一名的学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
      2.毕业班辅导员服务就业工作满1年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所分管的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居学校前列。
      3.专职教师及其他就业相关人员,在考核年度内邀请用人单位来校招聘,以签约或签劳动合同形式录用毕业生累计达10人及以上者(以学校签约系统数据为准,每学院限推荐1人)。
      四、奖励办法
      学校授予“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福州工商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并报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二)推荐个人如实填写《福州工商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并报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三)所有上报资料经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六、上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福州工商学院2022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福州工商学院2022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上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肖老师处。
     
    附件:1.福州工商学院2022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
    2.福州工商学院2022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福州工商学院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