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补办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03-19 05:54:37   点击数:


    事项名称 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补办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事项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第十二条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条
    申报类型 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2001年及以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1.遗失补办;2.放弃升学补办; 3.延迟毕业补办; 4.结业变更毕业补办; 5.报到证信息错误补办。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办结
    法定期限 即办
    承诺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申报材料 1. 遗失补办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表》;
    (3)毕(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2. 放弃升学补办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4)录取通知书原件或放弃入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3. 延迟毕业补办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4)学校介绍信(需提供报到证编号)。
    4. 结业变更毕业补办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4)结业报到证原件。
    5. 报到证信息错误补办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到证原件;
    (3)学校介绍信。
    注意事项 1.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表》需盖学校公章和个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3. 2002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2002年之前的高校毕业生及中职学校毕业生提供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相关表格 1.《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表》下载网址:(福建省教育厅官网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网址: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实施主体 福建省教育厅
    责任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学生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联系电话 电话:0591-87091606
    监督电话 电话:0591-87091465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