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09 16:33:45   点击数:


     一、大学生就业奖补类
    (一)大学毕业生来南安家补助
    2021年5月起,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35周岁以下(含)的大学毕业生,首次(来南前在市外学习或连续工作3年以上视同首次引进)在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年内给予安家补助: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万元/人;
    3. 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人;
    4. 本地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2万元/人;
    5. 南平生源地全日制应届大专生2万元/人。
    符合享受省、市其它人才待遇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政策。
    申请渠道: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申请(https://zhwy.nprc.net/#/login)。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二)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
    基本条件:1、“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毕业生及期满出站博士后。2、“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期满出站博士后。3、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公派留学学成人员、毕业于“985工程”高校的留学学成人员。4、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著名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具有中高级职称、按规定经同意离岗的国有企业单位科研人员。
    其他条件:
    1.受聘于企业的。应为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平潭)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每年在企业实际工作9个月以上。个别情况可放宽条件。
    2.到众创空间培育的。应为毕业后5年内、近1年内,在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孵化培育或提供服务3个月以上,且未受聘于企业单位和不符合创领办企业条件的。
    3.创领办企业的。应在企业注册时间、投资比例、团队建设等方面符合有关条件。
    支持政策:
    1.企业聘用补助。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发放补助,最高每年不超过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个别情况根据实际和有关规定调整标准。
    2.众创空间培育补助。按照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放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3.创领办企业资金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担保贷款、创业启动资金、项目融资奖励等支持。
    4.其它政策支持。将本办法支持对象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支持范围,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5.实习实训补助。吸纳本办法支持对象相应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来闽实习实训,按有关规定给予用人单位补助。
    申请渠道:
    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
    联系电话:0599-8839723。
    (三)住房保障
    人才住房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同一时期不重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不叠加享受。
    1.人才奖励房
    ①2017年1月1日起,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我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奖励不超过80㎡的人才奖励房或40万元回购金;②2017年1月1日起,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硕士,奖励不超过60㎡的人才奖励房或30万元回购金;③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申请渠道: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申请(https://zhwy.nprc.net/#/login)。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2.购房补助
    近5年获得全日制本科(急需紧缺专业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到我市基层和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后,在我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给予每人5万元购房补助。
    申请渠道: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申请(https://zhwy.nprc.net/#/login)。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3.租房补贴
    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就(创)业,且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每人补贴1000元/月,全日制硕士每人补贴700元/月,全日制本科生每人补贴500元/月。享受租房补贴的最高年限为3年。
    申请渠道: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申请(https://zhwy.nprc.net/#/login)。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4.人才公寓
    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就(创)业,且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可免费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租住者每人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100元(包含物业、网络费用),水电费自行缴纳。最高享受3年。
    申请渠道: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申请(https://zhwy.nprc.net/#/login)。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二、大学生灵活就业奖补类
    (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我市当年度灵活就业窗口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
    向常住地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联系电话:
    市本级:0599-8870630 建瓯市:0599-3867349
    延平区:0599-8616269 顺昌县:0599-7825404
    建阳区:0599-5820120 浦城县:0599-2876556
    邵武市:0599-6338004 光泽县:0599-7926181
    武夷山:0599-5322820 松溪县:0599-6083257
    政和县:0599-3326470
    (五)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南平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申请渠道:
    向常住地属地的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申报。
    联系电话:
    市本级:0599-8870630 建瓯市:0599-3867349
    延平区:0599-8616269 顺昌县:0599-7825404
    建阳区:0599-5820120 浦城县:0599-2876556
    邵武市:0599-6338004 光泽县:0599-7926170
    武夷山:0599-5322820 松溪县:0599-6083257
    政和县:0599-3326470
    三、大学生创业支持类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毕业五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注册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且申请时还在正常经营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渠道:向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联系电话:
    市本级0599-8846373 延平区:0599-8886220
    建阳区:0599-5847618 邵武市:0599-6338004
    武夷山市:0599-5315672 建瓯市:0599-3867349
    顺昌县:0599-7825404 浦城县:0599-2876555
    光泽县:0599-7926170 松溪县:0599-6083258
    政和县:0599-3326970
    (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我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有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且申请时该员工仍在该企业正常就业的,招收的毕业5年内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给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给予补贴500元。企业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申请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联系电话:

    就业手续办理时间)

  •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6:30

    (节假日除外)

    就业政策咨询

  • 电话咨询:上午 8:30-11:30

    咨询电话:0591-87309871

    现场咨询:下午 14:00-16:30

    咨询教师: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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