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09 16:34:34   点击数:


     一、求职就业
    (一)求职登记
    登录“龙岩市人力资源超市”小程序,填写个人求职信息,提出就业需求,查看企业发布的招聘岗位信息,进行求职。

    (二)高校毕业生来岩留岩求职创业见习交通住宿补贴
    补贴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3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起始计算)、未在岩就业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到新罗区及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山海协作区进行求职、创业、见习的,并有宾馆住宿需求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15日的交通住宿补贴,每人仅限享受1次。
    “外地高校毕业生”指:
    1.非龙岩市新罗区户籍高校毕业生(以身份证为准);
    2.居住地为新罗区外的高校毕业生;
    3.台湾籍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交通住宿补贴标准:外地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见习期间,在新罗区辖区旅店住宿的,按住宿费每人每日最高100元(不足100元按实补贴)、交通费每人每日20元、最长不超过15日标准进行补贴,具体补贴天数以住宿费计算天数为准;
    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标准:
    1.龙岩市内、新罗区户籍外毕业生及居住地为新罗区外的毕业生,按每人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
    2.龙岩市外、福建省内户籍毕业生,按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
    3.省外户籍毕业生,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
    4.台湾籍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
    申请流程:关注并进入“龙岩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者“e龙岩”微信公众号,点击“求职住宿补贴”,阅读申请须知,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即可。
    咨询电话: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98291
    (三)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五类困难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申请流程: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约每年9月)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
    咨询电话: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98291
    (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由人社部门每年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派遣到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服务期限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在岗及期满待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等,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详见《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龙人社〔2021〕301号)。
    招募流程:根据每年发布的招募公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约5-6月)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咨询电话: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98291
    (五)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
    依据当年度“支企服务专员”公开招募公告,派遣大中专院校高校毕业生到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志愿从事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服务期2年。
    在岗待遇:参照“三支一扶”有关待遇,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及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等。
    申请流程:按照当年度公开招募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龙岩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3293326
    二、就业技能提升
    (六)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积累工作实践经验。龙岩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s://220.160.52.58/),选择“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专栏即可查看。
    (七)职业技能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
    咨询电话: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3383909
    三、在岩就业
    (八)岩籍优秀人才回引家庭奖励
    补贴对象:新回引且近五年内毕业,经教育部认证的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200大学的国(境)外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全日制岩籍毕业生和其他国(境)外大学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岩籍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岩籍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岩籍毕业生,返乡就业或自主创业。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其祖父母(或父母)家庭奖励,享受期5年。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市人社局递交材料,市人社局再向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龙岩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3293612
    (九)支持重点产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补贴对象:对按指导目录引进的全日制“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发放生活补助。
    补贴标准:按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2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3年。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市人社局递交材料,市人社局再向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龙岩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3293612
    (十)招引市级引进生
    补贴对象:每年重点从“双一流”高校、全国医学院校百强综合排名前30位高校、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引进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作为医疗类、教育类、事业类引进生。
    补贴标准:分别给予医疗类硕士、博士引进生50万元、70万元安家补助(医疗类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到“双一流”高校,给予25万元安家补助);分别给予教育类硕士、博士引进生48万元、60万元安家补助(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适当降低标准补助,分别给予硕士、博士32万元、40万元安家补助;教育类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到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分别给予事业类硕士、博士引进生35万元、55万元安家补助。引进生具体资格条件、相关待遇以年度招聘公告为准。引进生需在岩服务不低于7年,服务未满7年离岩工作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市人社局递交材料,市人社局再向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龙岩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3293612
    (十一)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依据《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工科类青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3年内毕业、近1年到福建(不含厦门)工作;获得全日制工学学位;毕业于985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211高校 、境外著名大学(世界前200所)、公派留学、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两岸四地百强大学);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在福建工作9个月以上;在福建缴纳社保和个税;年薪达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本科1倍,硕士博士1.2倍)。
    补贴标准:毕业于985高校的人才,补助其年薪的 60%;毕业于211高校的人才,补助其年薪的50%;企业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注册的,补助人才年薪的80%;就职于央企全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如国家电网、中国移动等)的人才,补助减半。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市人社局递交材料,市人社局再向省人社厅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龙岩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3293612
    (十二)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我市户籍(居住证),以灵活就业身份在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1/2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流程:下载手机端“e龙岩”APP、“龙岩人社”APP,或关注微信“e龙岩”、“龙岩人社”公众号,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在“就业服务”业务区域中点击“社保补贴申请”栏目进行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
    市本级3298292 新罗区3225686 永定区5832414
    上杭县3991246 长汀县6825332 连城县3128358
    武平县4869063 漳平市7530291
    四、在岩创业
    (十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补贴标准: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首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实体、网店)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其创办的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法人在创办企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为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材料至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人社经办部门。
    咨询电话:
    市本级3298291 新罗区3225686 永定区5825136

    就业手续办理时间)

  •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6:30

    (节假日除外)

    就业政策咨询

  • 电话咨询:上午 8:30-11:30

    咨询电话:0591-87309871

    现场咨询:下午 14:00-16:30

    咨询教师: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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