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3-10-16 22:44:30   点击数:


    一、补贴对象
    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23年度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1.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
    2.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之前需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
    3.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岗位补贴(一次性发放3000元/人)。

    四、受理期限
    截至2024年3月31日

    五、申领方式
    携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或通过“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220.160.52.229:12333/ggfw/#/portal-module/index)—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线上渠道申领。

    六、注意事项
    1.已享受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2.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3.经办机构审核时符合条件人员需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